2026年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辅警招聘公告

2026-03-09 阅读:460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边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边检机关勤务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身份人员。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岗位见《2026年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工作地点由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截止2026年12月31日);
3.志愿从事边检机关警务辅助工作,能够承担节假日和夜班值班任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6.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与管理;
(二)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1.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2.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3.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4.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5.无影响从事边检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具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国家和省、市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报名地点: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129号,联系人:吉警官13775537016,朱警官13770288148。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7:30,具体报名及咨询时间:9:00-11:3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报名地点: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如退役军人证件、驾驶证、计算级等级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3.个人信用报告;
4.《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1份,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不予退还。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辅警办将组织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纪律要求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或考试大纲)。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其中02岗位(附件1)为特殊人才岗位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将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招录。
(六)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对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正常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新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5-68855613。
本公告由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辅警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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